时间可以冲淡一切,也能让一些人或者事,变得隽永,至于永恒。

他不懂什么叫做刻骨铭心,但却真切体会到了,什么叫做念念不忘。

这种念头很古怪。

——他依然记得那个雨天。

悠长的巷弄中,一道娇俏的身影,由远及近,晕染进他的生命。

尽管中间有道格栅,但她那明媚的眉眼,带着淡淡的忧伤,点缀着的红唇,混杂着妖艳还有清纯,美的虚幻,却又无比的真实。

他们只是在雨中,简简单单打了一个照面,甚至没有过多的交流,就像彼此生命中的过客,就这样擦肩而过。

但不知为什么,她就是那么地令他难以忘怀。

以至于,在他的潜意识里,她的存在,甚至可以和艾恬雅相提并论。

她是白月光,而艾恬雅就是朱砂痣。

“你现在在哪里?”

卓九的眼神激荡,内里蕴含着万千的柔情,轻声呢喃,“不知是否还有机会……再次遇到你?”

他抬起头,仰望天空,然后,慢慢闭上双眼。

恍惚间,他像是回到了当时的那条巷子,就连空气中,似乎都飘散着一种,好闻的香气,清新、淡雅,令他沉迷。

就像,初见那一刻,又似乎,她就在自己的身边,那么近。

他伸出手,像是想要抓住些什么,握紧,最终,还是无力地放开。

睁开眼,一抹苦笑浮现他的脸庞。

“哎——”

卓九长叹了一口气,双眸渐渐失神。

无数的念想纠葛,就像一条条紧绷的弦,将他捆绑,令他窒息。

尤其是闲下来的时候,他更是感觉,自己就像是行尸走肉,就连灵魂,都好像被什么所抽离。

同时被抽离的,还有他的灵感。

是的,他依然没有放弃写书,毕竟短时间内断的生计,他也需要通过码字,勉强维系生活。

只是,他忽然发现,那些原本被他玩弄于股掌的文字,他所擅长的行文方式,内容构思,都好像彻底的离他而去。33?qxs?.??m

原本只要两个小时,他就能码完一天所要发布的章节,到现在,通常磕磕绊绊半天,才能堪堪完成,而且,原本顺遂的剧情,每每写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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